對于藥廠來說,危險廢物的處理是非常重要的,下面筆者就談下藥廠危險廢物處理的安全要求和措施。
一、采用無廢或低廢技術
危險廢物是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,因而通過改革生產工藝和設備,替代有毒有害原料,優先采用那些在生產過程中不產生或少產生危險廢物的工藝路線,在發生源將危險廢物產生量減少到最低限度,這是危險廢物處理的根本措施。
二、危險廢物轉化和處理
藥廠排出的危險廢物中常含有許多原輔料、產物和副產物等。因此,危險廢物處理首先應根據回收和使用價值,充分考慮其資源化的途徑,將廢物轉化成有用的物質,從而減少危險廢物的排放量。如制藥生產過程中,大量使用各種溶劑必須回收、精制后再使用。其次,在考慮危險廢物處理時,不論是正常排放,還是緊急排放,都不可任意排放,尤其是那些數量大、毒性高、腐蝕性強、刺激性大的危險廢物,更要慎重處理。對于必須排出的高毒、高濃度的危險廢物通常要先在生產崗位單獨進行處理。
三、消除二次危險源
所謂“二次危險源”就是從生產過程中泄漏出來,或從運輸過程中散灑出來的有毒有害物質(主要是液態和固態的毒害物質)。因此,必須及時采用化學方法來消除二次危險源,使其轉變成無害物質并確認對環境不造成污染之后再進行廢棄處理。此外,還必須在工藝過程設計中考慮配備相應的器具和儲存急用藥劑。